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学校是全国八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区域特征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繁荣国家尤其是新疆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是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被誉为“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团结路东校区、西校区和金桥路金桥校区等3个校区,占地1000亩。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书法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部、成人(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2个教学单位。涵盖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专科、中专等办学层次,已形成了全日制教育、成人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6400人。 学校现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有艺术学门类下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6个研究领域19个方向的专业硕士授权点,有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30个本科专业,其中有3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设有文化润疆创作研究院,下设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书法、传媒、戏剧影视、文化艺术等8个创作研究中心,还设有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艺术研究所、新疆书法教育研究院等4个科研院所、2个美术设计馆,有新艺歌舞团、青年交响乐团、青年国乐团等实践演出团体和一大批校外实践基地。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数万名。 学校现有教职工713人,其中专任教师502名,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43人,硕士生导师13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天山英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天池特聘教授等23人。 “十三五”以来,学校累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00余项,出版专著、发表学术论文668篇(部),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8项;《新疆艺术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丝绸之路艺术研究”入选“全国高校社科期刊特色栏目”,科研学术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学校积极服务国家和自治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先后参加了北京奥运开幕式、全国第十三届冬运会、新疆国际舞蹈节、阿斯塔纳世博会中国馆开幕式、国庆70周年庆典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展演活动,创作推出一大批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赴天山南北巡回演出,师生在国内外各项重大赛事中累计获得国家级竞赛奖481多项、省部级竞赛奖516余项。 学校不断推动各项对外交流活动,作为首批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和中俄艺术高校联盟成员单位,已成为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上重要的文化名片。与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泰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20余所院校和艺术团体建立友好交流关系;与全国30所艺术院校保持交流合作,与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建立长期对口支援与合作关系。 近年来,学校办学实力显著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连续获得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高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文明校园、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面向未来,新疆艺术学院党委将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继续秉承“团结、勤奋、敬业、尚美”校风和“传承创新,德艺双馨”校训,坚持质量提升、内涵发展道路,推进实施学校党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立德树人),坚持两个标准(德艺双馨),建设三支队伍(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和服务队伍),落实四个重点(以稳定为基础、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发展内涵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朝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国内知名、面向世界”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宏伟目标努力奋进!
由普通本专科学生根据本校的生活条件、环境以及综合情况进行实名投票得出(通过实名注册的学生才具有投票资格)
投票结果仅代表学生对本校的个人意见。
系统自动显示投票数较多的部分高校,投票人数较少的高校暂时不显示。
学校现有教职工713人,其中专任教师502名,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43人,硕士生导师13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天山英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天池特聘教授等23人。
根据学生对本校各专业办学情况推荐优势专业或特色专业,推荐结果仅代表学生对本校相关专业的推荐意见,不代表官方的专业排名,投票人数较少的高校暂时不显示。
专业名称 | 推荐指数 | 推荐人数 |
---|---|---|
舞蹈学 | 4.7 | 10 |
绘画 | 4.5 | 31 |
音乐表演 | 4.3 | 26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2 | 45 |
美术学 | 4.2 | 26 |
艺术设计 | 4.1 | 32 |
雕塑 | 4.1 | 32 |
音乐学 | 4.1 | 23 |
表演 | 4.0 | 12 |
广播电视编导 | 4.0 | 41 |
摄影 | 4.0 | 20 |
动画 | 3.8 | 17 |
环境设计 | 3.7 | 13 |
产品设计 | 3.6 | 11 |
公共事业管理 | 3.5 | 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