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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3-03-22 12:55:37文/丁雪竹

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769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百花路31号

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隶属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教育,同时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是一所集教育、培训、技能鉴定为一体,以培养文化旅游类技能型人才为主的高等院校,是全国旅游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院校旅游专业骨干师资培训基地”、“贵州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学院坐落于贵州(清镇)职教城,办学规模为6000人,占地面积300余亩,教职工200余人,其中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68%,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49人,高级职称50人。

学院开设有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歌舞表演、美容美体艺术、烹饪工艺与营养、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中西面点工艺、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工艺美术品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电子商务、智慧旅游技术应用、会展策划与管理等专业,现已建成专业实训室185间,与省内外30余家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起“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校外实训基地。学院坚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贵州“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轮驱动战略,秉承“实用、专业、特色、品质”的办学理念,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注重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培养文化旅游领域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招生目录。

三、招生要求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晰,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无纹身,四肢健全。

四、录取原则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并填报我院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我院投档分数线,学校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1、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1)大专(3年制)学费:普通类专业35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生。

(2)住宿费:1100元/年·生(六人间),1200元/年·生(四人间)。

(3)预收费:书费800元/年·生(预收书费按实际金额结算,多退少补)。

2、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以通过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

对象: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标准:每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标准:每生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标准:平均每生3300元/年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由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标准:每生不超过12000元/年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毕业或在校学生。

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我院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国家应征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对象: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毕业或在校学生

标准:毕业生不低于6000元,在校生不低于5000元,新生不低于4000元/人。

(7)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象:下基层就业服务期满三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

标准: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学生,可以获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不超过6000元/生·年。

(8)精准扶贫资助

对象:全日制在校的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标准: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3500元/生·年。

六、招生组织机构

招生机构: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监督机构: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全面统筹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百花路31号,招生电话:0851-82508005

学院网址:www.gzwhlyzy.cn

陈老师:187 8506 2700   崔老师:187 8507 2401   周老师:187 8507 2401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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