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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3-03-22 12:55:17文/丁雪竹

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称: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776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001号(邮编:400055

 主管单位: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学校概况:

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教育教学管理接受市教委指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占地600建筑面积近16万平方米,现有各类实训车间92个,各类设备总值1.3亿元馆藏图书8.6万册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700人,年社会培训3万人次。

学校始建于1951年,经过多年发展,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等荣誉。承建世界技能大赛美发、汽车技术、管道与制暖、可再生能源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培养的选手在世界技能大赛上累计获得244优胜。

学校师资队伍实力雄厚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技术能手9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教练5人、翻译4人。建有国家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各2个。参加全国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获得6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领导和决策机构,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任常务副主任。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学校面向全国开展高职(专科)招生,各省(区、市)招生院校代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以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电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6200/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6000/年,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9800/年。住宿费800/年;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录取方法:

学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理。

艺术(美术)类、体育类:学校遵循各省区、市艺术(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依据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区、市),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依据综合成绩录取的省(区、市),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5.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电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人物形象设计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十五  入学安排:根据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第十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勤工助学岗及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为维护考生利益和方便联系招生录取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第十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8581250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001号(邮编:400055

招生部门: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

招生电话:023-6858603068578560

学校网址:http://www.cq51.cn

招生网址:http://www.cq51.cn/zsxx/

电子邮件:343884200@qq.com

第二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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