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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大(青岛)附属学校2024年自主招生简章

2024-07-15 11:54:31文/徐微

国科大(青岛)附属学校是中国科学院大学与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联合创办的国有民办非营利高中学校。学校位于青岛市门户、北部副中心的城阳区白云山片区。总占地面积131亩,总投资13亿元,设有高中部、国际课程中心、高考复读部,现有教职工230余人,学生2300余人。学校尊重每一位孩子的兴趣爱好,满足不同学生个性成长的需求,多元立体的培养模式激发学生进步潜能,保证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的高起点、高水平,确保每一个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和发展。

国科大(青岛)附属学校2024年自主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1个班50人(志愿代码:7112)

报名条件

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城阳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外地回城阳考生、未在报名学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考生不具备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A等。

(三)第二组合(地理、生物组合)为C等级及以上,实验操作(生物)、信息科技达合格等级。

(四)综合素质优秀,学业成绩优异或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必须符合城阳区2024年中考招生政策。

招生程序

(一)报名

以初中学校为单位集体到国科大(青岛)附属学校报名。

1.初中学校需要提交的材料:

《2024年城阳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要加盖初中毕业学校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211973@qq.com。

2.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和《青岛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均须加盖初中学校公章)。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学校、姓名)。考生本人户籍材料(户口簿)复印件一份(须经初中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

(3)相关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是指在初中阶段取得的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各项实证性材料(只提报加盖初中学校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主要包括:

①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在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的成果。

②参与学生会、学校活动、校报校刊、社团组织等的证明材料。

③学生初中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种综合或单项荣誉。

④其它能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

3.为便于材料整理与审验,每个学生的材料需按顺序整理,同时须在档案袋首页上加材料目录,每个学生的材料单独装袋。所有学生的材料按照《2024年城阳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综合测试报名汇总表》的顺序排列。

4.若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我校适当缩减自主招生计划和合格证发放比例;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1.5倍,适当缩减合格证发放比例,录取人数不变。调整情况将上报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

(二)初评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初评合格名单。初评结果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初评合格的学生须参加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

学生持准考证参加综合测试。

1.综合测试科目:

理科素养(120分钟,140分)、文科素养(90分钟,100分)。

命题注重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自主招生合格学生名单。

自招测试合格学生名单将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考生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即视为已填报我校的自主招生志愿且志愿自动锁定,中考填报志愿时,无需再填报自招批志愿。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录取程序

第一组合、第二组合均达C等及以上等级,艺术、实验操作、信息科技达合格等级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依据学生的综合测试笔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原则上按照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和自主招生综合测试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至满额。

若考生的总分相同,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规定的同分排序原则录取。所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 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城阳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资格线”。被我校自主招生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录取。

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各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由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建立公示制度、诚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保密制度,招生工作委员会与招生录取有关人员签定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意见,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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