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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

2024-07-07 14:28:03文/王海英

高考报志愿,了解所报大学的招生章程是很有必要的,招生章程里面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参考!

2024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是什么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善卷路2058号             

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 本科、专科      

院校国标码:13809

办学类型:民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本、专科毕业证 。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学位证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1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民办本科普通高校,定名为湖南应用技术学院,现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统招本、专科学生。学校开设有园林、水产养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等23个本科专业,以及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等13个专科专业。现有在校学生15000余人,教职员工12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361人。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职高对口类(限湖南省)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及社会人员进行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 学校2024年面向13个省份招生,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市、区)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生源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序号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学费标准(/)

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1

机电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科

4

22300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2

机械电子工程

3

汽车服务工程

4

机器人工程

5

机械设计与制造

专科

3

14800

不提科目要求

6

机电设备技术

7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8

经济管理

行政管理

本科

4

19600

不提科目要求

9

物流管理

10

酒店管理

11

电子商务

12

财务管理

21800

13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科

3

14200

不提科目要求

14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15

行政管理

16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14800

17

农林科技

园艺

本科

4

18800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8

林学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19

园林

历史生物  (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20

水产养殖学

物理,化学  (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21

园林技术

专科

3

14200

不提科目要求

22

设计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4

22300

不提科目要求

23

环境设计

24

数字媒体艺术

25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专科

3

14800

不提科目要求

26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27

外国语

英语

本科

4

19600

不提科目要求

28

商务英语

29

商务英语

专科

3

14200

不提科目要求

30

信息工程

物联网工程

本科

4

22300

物理,化学  (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31

数字媒体技术

32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23300

33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专科

3

14800

不提科目要求

34

软件技术

35

文化传媒

汉语言文学

本科

4

19600

不提科目要求

36

文化产业管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优惠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五条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学校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根据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工作文件要求,按投档成绩优先,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生源所在省市同分排序规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执行当地教育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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