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网 试题库 作文库 大学库 专业库

当前位置: 高三网 > 湖北高考 > 湖北高考复读 > 正文

三省份2024高考报名时间公布

2023-10-17 10:33:04文/杨宇

日前,河南、上海、湖南分别公布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事宜,详情如下:01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招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问答。

1.问: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招网上报名时间?

答: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招网上报名时间:

艺术类为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00;非艺术类为11月8日9:00至11月23日17:00。

2.问: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招报名对象有哪些?

答:所有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保送生,强基计划,少年班,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高职单招,职教师资单招,盲聋哑残疾生单招等)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

3.问:哪些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4.问:哪些人员不得报名?

答:(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等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类型招生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5.问:报名方式是如何安排的?

答: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包括网上信息采集、现场信息采集与确认、符合政策的资格条件申报、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核等报名环节。考生须按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和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核。

6.问: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如何进行?

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认真阅读报名要求、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7.问:现场信息采集及确认是如何安排的?

答: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向所在学校或报名点交验报名所需证件,审核通过后,现场照相、采集指纹和身份证信息,具体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信息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并盖章,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的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8.问:报名点是如何设置的?

答:报名工作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报名点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设置,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

报名点应根据学校分布及考生人数等情况合理设置。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点报名;往届生等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9.问:考生应该在何地报名?报名时提供何种手续?

答:(1)我省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我省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3)我省户籍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以及其他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

(4)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应届毕业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档案资料等。

(5)符合《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规定条件,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的子女参加高考报名的,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报名。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报名所在地的居住证。此类考生还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10.问: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有哪些类别?可以兼报吗?

答:2024年招生起,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戏曲类7个科类;其中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具体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其余6个科类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类(分声乐、器乐方向,考生任选其一)和音乐教育类(分主项和副项),考生可以兼报。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音乐表演的专业方向须与音乐教育类的主项一致。舞蹈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考生任选一种报考。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生可以兼报不同方向。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因省统考笔试时间相同,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在报名考试时,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详细规定以艺术类考试文件为准。

11.问:体育类专业有哪些类别?可以兼报吗?

答:体育类专业包括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专业(简称“高考体育类”),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简称“体育单招”),以及高水平运动队,要注意招生政策不同及报名办法区别,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详细规定以体育类招生文件为准。

12.问:报名过程中发现学籍异常情况时应该怎么做?

答: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考生报考类别须与本人学籍信息一致。如有学籍异常情况,须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向学籍主管部门申请逐一核实。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的,必须注销其中一个学籍方可报名。

13.问: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如何进行?

答: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14.问:往年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还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对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考生应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不能提供未报到证明的,须上交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完整的纸介质档案。

15.问:哪些考生需要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如何进行?

答: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完成后,政策性照顾对象、申报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中的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高校专项另网申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残疾人考生,以及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还须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进行申报。

资格条件申报开始与截止时间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时间一致。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网上“资格条件申报”的考生,无法进行资格审核,将不能取得相应的资格。网上资格条件申报完成后,应按照要求向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6.问:政策性照顾对象资格条件申报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烈士子女:具有批准权限的烈士评定(批准)机关的批复文件或《烈士光荣证》等烈士证明书,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X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立功受奖证书、退役军人证件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件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省委统战部侨务部门出具的《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台湾省籍考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信和相应的户籍证明。

(5)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证明。

(6)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证明。

(7)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X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X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8)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退役军人证件。如属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则按第(3)项申请。

(9)残疾人民警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省公安厅出具的证明。

(10)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11)5A级青年志愿者: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

17.问:符合多项资格条件的,能否同时申报?

答: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可多项分别申报。

18.问:填报重点高校招生国家和地方专项计划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1)国家专项: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2)地方专项: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

(3)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19.问:残疾人考生资格条件申报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资格条件申报”中填写残疾人证件号。

20.问: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资格条件申报如何进行?

答:考生如实申报,各地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对接核验。

21.问:每名考生是否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答: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是高等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体检结论是考生合理填报高考志愿、院校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高校招生录取以及考生未来就业。

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含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由报考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详细规定及要求另行通知)。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体检费用标准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22.问:报名考试费如何上缴?

答:报名考试费每生75元。另外,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专业的考生,体育专业加试考务费每生50元;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报名类别(方向)收取艺术专业加试考务费,每生100元。

考生报名考试费统一通过考生服务平台及其管理系统网上支付上缴。

23.问:考生忘记考生号或密码如何处理?

答:考生如果忘记自己的考生号和密码,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菜单栏的“忘记考生号”和“忘记密码”菜单项找回自己的考生号和重置密码。

24.问:如何获取最新报名信息,报名过程中考生咨询服务渠道有哪些?

答:我省普通高招有关政策规定将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最新报名动态。

考生如需咨询,请联系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地X、电X详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机构介绍—河南省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联X方式”栏目),也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或拨打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服X热线0371-55610639。

02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

网上报名将于10月16日开始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3〕22号)要求,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即将于2023年10月16日启动,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网上付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报考要求及报考流程如下:

一、报考对象

1.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0号)报名条件,拟参加2024年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贯通转段)、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含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招生直接办理录取的各类考生)、中高职贯通转段、五年一贯制转入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同时勾选相应考试的选项。

2.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考生,必须在本次集中报名时段登录网站先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等具体要求和报名信息,详见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

3.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西藏中职班考生应在本次集中报名时段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9日(每天8:00-21:00)、10月20日(8:00-16:00)

2.网上报名入口

(1)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2)点击进入首页左下方“考试报名”栏目;

(3)点击“上海市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项,进入报名页面;

(4)按要求完成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

3.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中组织进行报名;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等)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

1.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2023年10月26日-28日,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

2.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等)

2023年10月27日-28日,由各区考试招生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

四、网上付费

根据考试项目安排,网上付费采取分段付费方式。第一次网上付费安排在2023年10月30日-11月1日,主要针对勾选参加春季考试、单报1月份外语考试、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完成付费。

五、照片采集

所有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包括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和西藏中职班的考生),一旦网上报名页面上未显示照片或显示不符,均须重新进行照片采集。照片采集安排如下:

1.采集日期:2023年10月28日-11月1日(每天9:00-11:00,13:00-16:00)。

2.采集地点:虹口区新市南路498号(无停车位,建议绿色出行)。

3.考生须携带报名确认时打印的拍照凭证、本人身份证,前往以上地点进行照片采集。

六、体检工作

根据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商各区招生体检站安排。

附件: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用户手册

03

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统考重要提示

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23年10月23日至31日进行,在完成高考报名后,报考艺术类(含对口招生艺术类,下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进行艺术类、体育类统考报名和缴费。2024年艺术类、体育类统考的报名缴费于2023年11月1日至9日进行。具体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将于10月上旬前向社会发布。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相关准备,顺利完成高考报名和艺术类统考工作,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特作如下重要提示:

一、确保个人身份证和户口证明信息一致有效

高考报名必须采集考生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建议办证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的基本信息,如身份证遗失或将于2024年9月30日前过期的,考生须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指定地点补办。考生个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应与户口簿一致,如因主项信息变更、家庭住址搬迁、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户籍发生变更的,须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新户口簿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确保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与当前公安部门户籍信息一致(关于高考报名考生户口簿户口住址与身份证住址信息一致的说明见附件)。

居民身份证是高考报名、考试、录取、大学报到注册的重要身份证明,考生使用身份证报名确认后,在进入大学报到注册之前,切记不要修改身份证的关键信息(如姓名、照片、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等),以免因信息不一致,影响今后考试、录取、大学报到注册等。

二、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注意事项

外省户籍考生如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须及时关注户籍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报考动态并在规定时间返回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在外省就读的湖南户籍考生,如不符合就读地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政策,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户籍地所在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学籍在我省的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前向学籍地县(市区)考试招生机构咨询相关政策流程,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准备好报名相关材料,避免因准备材料错过报名时间及相关报名安排。

三、具有高校学籍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考报名。请考生及时了解情况并妥善处理,避免高考报名后因资格审核不合格而被取消报名资格。

四、艺术类统考有关安排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考发〔2023〕1号)有关规定,2024年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学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的省级统考由我省统一组织实施,各科类考试科目及考试命题依据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考试说明》(湘教考命字〔2023〕2号),部分类别的面试将采取“考评分离”方式,6个科类的省级统考将于2023年12月2日陆续开始,具体操作办法及相关要求将于11月上旬前向社会发布。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通知。

五、及时关注权威发布渠道

广大考生及家长须及时关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高考有关政策规定、信息动态将通过上述权威渠道及时发布。

附件:

关于高考报名考生户口簿户口住址与身份证住址信息一致的说明

一、考生户口簿户口住址(是指考生所在户籍的户口簿首页的“住址”)与居民身份证住址的“行政区划名称+标准地名+门(楼)牌号+门(楼)详址”一致,认定为身份证住址与户口住址一致。如:

户口本住址:怀化市鹤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路**小区**栋**号

身份证住址:怀化市鹤城区**路**小区**栋**号

上述带下划线的文字相同,即认定为考生户口簿与身份证住址信息一致。

二、考生户口簿户口住址(是指考生所在户籍的户口簿首页的“住址”)与居民身份证住址的“行政区划名称+村+门(楼)详址”一致,认定为身份证住址与户口住址一致。如:

户口本住址:浏阳市**镇**派出所**村**组**号

身份证住址:浏阳市**镇**村**组**号

上述带下划线的文字相同,即认定为考生户口簿与身份证住址信息一致。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9月15日

推荐阅读

点击查看 湖北高考复读 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