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26 15:37:07文/丁雪竹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54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万平方米(约合269.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6平方米;生师比18:9;专任教师243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0.7%;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49.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35.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283.2元;图书26万册,生均图书48.9册。
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院统一分配。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为8人间。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2.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习期间外语课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3.男女生比例要求: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5.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 | 学制 | 学习年限 | 学费 | 招生对象 |
1 | 530605 | 市场营销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2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3 | 460202 | 机电设备技术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 | 460103 | 数控技术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6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7 | 460110 | 智能焊接技术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8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9 | 46070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0 | 4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1 | 510106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2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3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4 | 430401 | 钢铁智能冶金技术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5 | 430402 | 智能轧钢技术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6 | 460120 |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7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8 | 430105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19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20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3--5 | 4500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21 | 460201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3 | 3--5 | 待定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注:学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学费待定专业以省发改委最终公布为准)。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8人间6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发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我院按学年或学期收取学费,不跨年预收。学生在学习期间如因个人主观原因中断学习离校,所交的学费、住宿费按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以月为单位,不足一月按一个月计算)。其他服务性收费如已经发放实物或已经提供服务,一律不退。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相关部门申请国家生源地贷款(最高8000元/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合作企业在校设立奖助学金。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色盲(色觉导常Ⅱ度)的考生不能填报钢铁智能冶金技术。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无专业级差)。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历史学科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择优录取;物理学科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47265999
网址:http:www.lnyj.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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