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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2020-06-11 18:53:45文/马美英

中国各高校由于办学性质以及开设专业之分,在收费标准上也有所区别,收费较低的大学专业费用在一年4000元-6000元之间,学费较高的院校一年在10000元以上也是常见。下文是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广东财经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供参考!

广东财经大学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广东财经大学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大学专业学费(每年)年份学制
广东财经大学财务管理505020194
广东财经大学财政学505020194
广东财经大学电子商务505020194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505020194
广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505020194
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505020194
广东财经大学会展经济与管理505020194
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505020194
广东财经大学经济学505020194
广东财经大学酒店管理505020194
广东财经大学旅游管理505020194
广东财经大学文化产业管理505020194
广东财经大学物流管理505020194
广东财经大学新闻学505020194
广东财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71020194
广东财经大学商务英语571020194
广东财经大学统计学571020194
广东财经大学保险学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编辑出版学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财政学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电子商务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翻译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广告学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国际商务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汉语言文学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会展经济与管理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工程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经济统计学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经济学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酒店管理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旅游管理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日语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软件工程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商务英语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社会工作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审计学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市场营销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税收学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统计学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投资学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土地资源管理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物流管理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新闻学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行政管理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应用统计学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应用心理学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英语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资产评估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待定20194

广东财经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相关安排

(一)专项奖学金

1.评选类别与要求

学校按各学院参评学生人数的12%将除学业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和“优良学风班”以外的专项奖学金名额下拨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评选小组组织评选。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配各类奖项的具体名额(其中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奖获奖人数不少于参评学生人数的4%)并在本学院申请学生中择优评选出相关奖项的获得者。

(1)学业奖:分为学业标兵奖和学业优秀奖,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

各学院按专业年级的学年平均绩点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学业奖的获奖名单及等级: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年级前5%且该学年平均绩点在3.8以上的学生可获得学业标兵奖;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年级前15%且该学年度平均绩点在3.5以上的学生可获得学业优秀奖;其中,学业标兵奖获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年级参评人数的5%,学业优秀奖获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年级参评人数的10%。

(2)道德风尚奖:奖励在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3)学术科研奖:奖励在各类学术科研竞赛中有突出表现或取得各类科研成果的学生。

(4)创业实践奖:奖励在各类创业竞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5)文体优秀奖:奖励在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竞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6)社会公益奖:奖励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且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7)自强不息奖:奖励自强不息,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意志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绩的学生。

(8)优秀学生干部奖:奖励在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干部职务,热心为同学服务,成绩显著的同学。由校级评委会和各学院评选小组分类组织评选,评选比例分别按照校级学生干部和学院学生干部两个系列单独确定。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由各校级学生组织的主管单位推荐,校级评委会组织评选,名额不超过校级学生干部数量的20%。

(9)“优良学风班”:奖励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氛围浓厚的自然班级。评选名额不超过本学院自然班级的20%。

2.奖励标准

学业标兵奖每人奖励1000元;“优良学风班”每个获奖班级奖励500元;其他专项奖每人奖励500元。

(二) 院长奖学金

1.评选要求

(1)院长奖学金为综合奖,候选人从各学院专项奖获得者中产生。

(2)院长奖学金由各学院评选小组组织评选。评选标准应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等。

(3)各学院应对院长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评分及排名,作为校长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依据。

2.奖励标准

院长奖学金名额按各学院参评人数的0.5%确定,每个学院名额不少于3人,每人奖励2000元。

(三)校长奖学金

1.评选要求

(1)校长奖学金为综合奖,候选人从各学院院长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校长奖学金分为年度“十佳学生”及校长奖学金提名奖2类,年度“十佳学生”荣誉称号为我校最高学生荣誉。

(2)校长奖学金由校级评委会组织评选。校级评委会按照参评人数的数量确定各学院校长奖学金候选人名额,每学院名额不少于1人,全校限额50人。

(3)每年举办“十佳学生”评选答辩大会,评委由专家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从上述50名校长奖学金候选人中评选10名“十佳学生”,其余40名候选人获得校长奖学金提名奖。评选结果由三类评委分数按照一定权重生成。

2.奖励标准

“十佳学生”每人奖励10000元;校长奖学金提名奖每人奖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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