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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费标准是怎样的

2019-08-25 16:15:22文/马妍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创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9个分院,37个本科专业。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费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费标准

学院各本科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

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生·年,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其它专业学费5300元/生·年。

工业设计(中新合作办学)学费45000元/生·年,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新合作办学)学费40000元/生·年。

每学年初,各专业学费按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进行预收;每学年结束时,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所修读的学分数结算。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奖学金

学院为优秀学生设立新生精英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创新创业类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优秀团队奖等。此外,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及由社会各界捐赠的各项外设奖学金。

新生精英奖学金获奖条件如下:

一、普通类新生

(一)浙江省

浙江省普通类录取的新生,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

1.一等奖:高考总分位次号列浙江省第一段前5000名,奖励6万元。

2.二等奖:高考总分位次号列浙江省第一段前10000名,奖励3万元。

3.三等奖:高考总分位次号列浙江省第一段前20000名,奖励2万元。

(二)其它省份

省外文理科录取的新生,其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自治区)当年相应文科一批线40分(含)或理科一批线60分(含)以上的,奖励1万元/人。

二、艺术类新生

浙江省艺术类第二批第一段录取的新生,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一、二等奖学金。

1.一等奖:综合分位次号列浙江省美术统考前1000名,奖励3万元。

2.二等奖:综合分位次号列浙江省美术统考前1500名,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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